据国家能源局1月16日消息,为落实《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加强储能标准化建设工作,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,国家能源局综合司、应急管理部办公厅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结合实际,制定了《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》。
到2021年,形成政府引导、多方参与的储能标准化工作机制,推进建立较为系统的储能标准体系,加强储能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和储能标准国际化。
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。国家能源局会同应急管理部、市场监管总局(标准委)等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,指导储能标准化建设,协调解决储能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加强储能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建设,促进协调相关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,以及储能领域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间的沟通及协作。
建设储能标准体系。跟踪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,针对储能设施在能源系统的应用,建立涵盖储能系统与设备及其应用,相互支撑、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。积极推进关键储能标准制定,鼓励新兴储能技术和应用的标准研究工作。
推动储能标准化示范。推进储能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有效结合,鼓励在储能工程示范项目中开展标准应用、验证、研制,将成功的工程应用经验转化为标准。开展储能标准化试点示范,促进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储能工程应用,发挥标准化对储能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。
推进储能标准国际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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